1. 目的明确移模需求的鉴别及处理方法;对客户提供的模具,规范相应的验收、异常反馈、试模确认、日常保养、标识、保管等作业流程,以保证客户提供模具所生产的产品符合客户要求。
2. 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客户提供试模和生产的模具。
3. 权责
3.1 业务部:针对移模事项与客户进行前期沟通,及时将移模的信息通知到相关部门,移模协议的签订,模具及其相关的信息、产品前期的品质要求及其它要求的收集,协助移模的签收,并对模具修改、模具确认事项进行反馈及跟进处理;
3.2 工模课:负责对移模生产的模具验收、标识、初次保养/简单维修及异常反馈,试模确认;
3.3 生产部:试模确认,移模生产的模具使用,日常保养,保管;
3.4 品保部:试模样品的检查确认。
4. 定义移模——客户将其已开发完成或已在生产中的模具移交到本公司试模或生产作业的过程。
5. 作业内容
5.1 移模需求的鉴别及处理
5.1.1 当业务部收到客户的移模需求后,应及时鉴别其需求,包括移模试模和移模生产两种;
5.1.2 当客户的移模需求为移模试模时,业务部提出相应的试模费用报价;
5.1.3 当客户的移模需求为移模生产时,业务部应了解客户的订单预期状况,并根据预 期的订单状况进行报价(包括试模费用,规定生产多少订单数量时可返还)。如客户确认同意报价且有下订单时,则业务部与客户进行沟通,取得模具及其相关的信息(包括移模日期、模具图纸、模具寿命,开发时间、模具履历等资料)以及产品的品质要求和其它要求等,并与客户签订《移模协议》。
5.1 移模信息的通知
5.1.1 当收到客户确认移模试模的信息时,业务部与客户进行沟通,取得试模及产品的成型及外观要求等,以《内部行文》或邮件的方式通知生产和工模课;
5.1.2 当签订完成《移模协议》后,业务部将收集的信息以《新产品要求输入及评审单》 的方式通知到工程、生产、品保等相关部门;
5.2 模具验收
5.2.1 发出的客户移模信息给相关部门后,业务部安排时间与工模课去客户处对模具进行初步验收,确认OK 则业务部安排进行移模;
5.2.2 针对移模生产的模具还需进行以下处理:
5.2.2.1 客户模具送到工厂后,由工模课依客户提供的模具图纸进行模具的验收, 并将客户提供的模具图纸存档;
5.2.2.2 模具验收合格后,工模课对模具进行初次保养,有需要时进行简单的维修, 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反馈到业务部,业务部依据《客户财产管理程序》建立 《客户财产清单》;
5.2.2.3 模具验收不合格时,工模课及时将信息反馈到业务部联络客户进行处理。
5.3 试模确认
5.3.1 移模试模的模具:
5.3.1.1 由业务部和生产部协商试模的时间;
5.3.1.2 试模时,生产部记录相应的技术参数。业务部和生产部依据取得的客户要 求对产品的成型状况、外观进行判定;
5.3.1.3 判定合格时,将相应的技术参数进行备案,并将样品提供给客户进行确认;
5.3.1.4 判定不合格时,生产部和工模课需对不合格的原因进行检讨,属于模具原 因造成的不合格则将检讨结果和解决方法(修模等)反馈给业务部,由业 务部联络客户进行处理。
5.3.2 移模生产的模具:
5.3.2.1 模具验收完成判定合格后,工模课开出《试模通知及记录表》给生产部生 管人员,由生管人员确定试模时间后(尽可能安排在白天),通知生产、 品保和工程部门,具体参照《开模、试模、试产作业指导书》。同时工模课修改模具,在产品上增加打点或FT(方天)字样的标识,以示与之前产品的区别;
5.3.2.2 试模的相应信息(包括技术参数、判定结果等)由结构工程师填写《试模 通知及记录表》内。品保部对试模的样品进行全尺寸检查,填写FAI(First article inspection 首件检测);
5.3.2.3 FAI 及样品由业务部提供给客户进行确认;
5.3.2.4 同时,工程部和品保部制作生产工艺所需的资料,具体视客户的要求而定,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艺流程图、SIP、SOP、CPK 数据分析、PFMEA、材质证 明、包装样式、质量控制计划、RoHS 及其它特殊要求等;
5.3.2.5 客户确认样品及相关资料后需书面回复至业务部,由业务部转发至相关部 门,工程部依据回复结果签定《样板承认通知单》通知相关部门,工模课 对模具进行标识,登录在《模具清单》后将模具交给生产部进行签收;
5.3.2.6 生产部签收模具后,建立模具档案,包括《模具履历表》、《模具保养表》 等,具体参照《模具管制作业指导书》;
5.3.2.7 若客户确认样品及相关资料不合格时,处理方法如下:
a)当模具有比较轻微的品质问题时,维修前业务部必须电话通知客户,取得 客户同意后由公司工模课进行维修;
b)当模具有比较严重的品质问题时,业务部联络客户进行处理,对于未量产 的新模,要求客户进行维修;对于已量产的旧模,提出模具维修的报价反 馈给客户,取得客户同意后由工模课进行维修;
c)模具维修后,由结构工程师和品保部QE 对模具进行确认后再进行试模;
d)当判定为试模的技术参数不合格时,业务部要求客户提供合适的技术参数, 按客户提供的技术参数重新试模确认;
e)当判定为双方的测量结果有差异时,品保部应会同工程部及时与客户针对 检测方法进行沟通,经双方检讨统一测试方法后,及时通知检测中心重新 检测验证;
f)重新试模的样品及相关资料需再次提交给客户确认,直至客户确认合格为止。
5.4 模具的定期维护和保养
5.4.1 本公司对于模具保养周期规定依据《模具操作保养标准》;
5.4.2 批量生产作业时,生产部将每次的连续生产的数量记录于《模具履历表》中,以做 为模具定期保养的依据;
5.4.3 生产部依据据《模具操作保养标准》规定的周期填写申请,提交到工模课进行定期 维护和保养,生产部将维护结果记录于方天模具ERP管理系统的《模具履历表》中,保养的内容及结果记录于方天模具ERP管理系统《模具保养表》中;
5.4.3 根据客户提供的模具寿命数,成形生产数量将要达到之前,生产部提出更新模具的 申请,由业务联络客户处理。
6. 相关文件和记录
6.1 《客户财产管理程序》
6.2 《模具管制作业指导书》
6.3 《客户财产清单》
6.4 《模具操作保养标准》
6.5 <移模协议>
6.6 <新产品要求输入及评审单>
6.7 <内部行文>
6.8 <试模通知及记录表>
6.9
6.10 <样板承认通知单>
6.11 <模具清单>
6.12 <模具履历表>
6.13 <模具保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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